专技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职称评聘制度、方案,组织职称评聘的具体工作;

2.负责组织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博士后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

3.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

4.负责校内外评审取得资格人员(资格重新确认人员)的首聘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工作;

6.负责制订相关人才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7.负责校内外各类人才的遴选与推荐、跟踪考核、待遇落实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含博士专项考核)负责各类人才信息系统信息维护;

8.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的选聘以及考核管理工作;

9.协助博管办对博士后工作站管理

10.负责接待、处理与职责范围有关的教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和政策解释工作;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事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