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的撰写

2.负责上级或校内其他单位来文的接收、传递、督办、回复工作;

3.负责处内文件运行、流转及相关文件、文档归档留存等工作;

4.负责协调教师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学校关于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规划,开展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6.负责组织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师个人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岗位评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级)晋升等事项中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的鉴定工作

7.参与师德失范行为的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相关师德失范行为数报上报和教师信用系统的上报

8.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以及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搜集教师思想动态,抓好涉及教师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拟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10.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实施、监督、改进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

12.负责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报告草拟工作;

13.负责进修培训与学历提升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组织实施和相关经费的审核;

14.负责全校教师的高校教师资格、双师型资格的认定、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

15.负责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外聘教师的聘请与备案工作;

16.负责来宾接待服务工作接待、处理与职责范围有关的教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和政策解释工作;

17.负责全处办公设施、设备采购计划编制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登记和发放等工作;

18筹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1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事处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