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职责

1. 负责拟订学校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计划、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的实施、办理人员返聘审批手续;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职工的政审、鉴定、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奖惩、评比以及荣誉推荐工作,参与对违约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依法诉讼等工作,协调教学、科研等相关单位开展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的综合考察和评价鉴定工作;

5.负责拟定全校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和人员招聘计划,开展人才和人员招聘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外出招聘人才。

6.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转正辞职、调动在职兼职和离岗创业的审批及离校、离岗手续;

7.负责教职工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各类人事报表的填报工作

8.负责全校科级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甄别和使用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核、备案手续

10.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登记和管理工作;

11.负责人事处网站建设以及内容更新和维护工作;

12.负责处务会、处长办公会议题收集、会议记录。

13负责接待、处理与职责范围有关的教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和政策解释工作;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事处支部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