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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录用工作,严把新进人员质量关,特制定人员录用工作暂行办法:
一、录用原则
把好人员入口关是建设好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环节。必须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严格编制管理,确保结构优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挑选人才,不断补充素质全面、层次合适、专业急需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录用对象
重点从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中选拔。新办专业、特殊专业视情录用重点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三、录用程序
(一)计划编制
各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及定编情况编制年度需求计划,于每年9月底前送人事处,人事处对需求计划进行初审后报学校审定。
(二)信息发布
人事处通过媒体公布人才需求信息,并公布联系电话,接收应聘材料。
(三)应聘初审
1、人事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再分类转递给用人单位复审,用人单位及时将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2、职能部门审核: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需求。
(四)考试考核
人事处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组织考试考核。
1、专家考评测试:按照岗位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专业考试以及面试、试讲、操作等考评测试(详见附件1)。考评测试工作后,专家应签署鉴定意见(详见附件2)。
2、体格检查:人事处负责做好对考试考核合格者的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考核领导小组结合专家和部门考评测试审核意见形成初步意见。
4、考试考核领导小组将审核结果报校党委审定。
5、办理录用手续:经学校审定同意录用的人员,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签定录用意见后,到人事处办理录用手续。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宜春学院应聘教师考评测试表
2、宜春学院应聘教师综合考核鉴定表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宜春学院应聘教师考评测试表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毕业学校) 试讲题目 测试 方式 测试 项目 测试标准 满分 得分 优秀 (90-100分) 良好 (70-89分) 中等 (60-69分) 差 (59分以下) 面试 仪表 仪态 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得体、大方、整洁,表现出良好的仪容、气质和修养。 5 行为 举止 举止稳重大方、朴实自然,表现出良好的师德风范。 5 思维反 映能力 回答问题快速、流畅、准确、有条理。 5 语言表 达能力 使用普通话,表述清晰、准备、完整、逻辑性强 5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掌握高等教育学和大学生心理学的基本常识;具备任教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 10 试讲 教学 目标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适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实际,切合大学生知识基础和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 10 教学 内容 教学内容正确,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 15 教学 素养 备课认真,讲稿(讲案)内容充实,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准确和生动;教态自然、亲切,讲解通俗易懂、形象有趣;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无错别字;教学环节紧凑、有序。 15 教学 方法 注重激发学生兴趣,启发学生思维;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方法灵活,注重激发和保护学生好奇心和求知欲;能够基本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运用教具(学具)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 15 教学 效果 教学秩序良好,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气氛活跃;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 15 总分 100 笔试(100分) 专家组成员 签名
附件二:
宜春学院应聘教师综合考核鉴定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
身 份 证 号 | ||||||||||||||
联 系地 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
鉴 定 主 要 内 容 | ||||||||||||||
专 家 组 鉴 定 意 见 | (对申请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任教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素养、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鉴定) | |||||||||||||
组长签名: | ||||||||||||||
领导小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