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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能
人事处是在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人才强校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人力人才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校内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以人为本理念的倡导与示范的行政职能部门。
二、内设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岗位 | 姓名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处长(部长) | 刘英杰 | 办公楼220 | 0795-3202019 |
副处长 | 王俊峰 | 办公楼221 | 0795-3201265 |
副处长 | 尹发根 | 办公楼221 | 0795-3201265 |
师资科科长 | 陈琛 | 办公楼222 | 0795-3201251 |
综合科科长 | 亓兰真 | 办公楼216 | 0795-3202690 |
人事科副科长 | 孔杰杰 | 办公楼218 | 0795-3202690 |
劳资科副科长 | 幸清凤 | 办公楼222 | 0795-3201251 |
师资科干事 | 田献宗 | 办公楼222 | 0795-3201251 |
劳资科干事 | 彭睿智 | 办公楼222 | 0795-3202690 |
人事科干事 | 易金金 | 办公楼218 | 0795-3202690 |
人事科干事 | 魏珣 | 办公楼218 | 0795-3202690 |
三、部门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学校人事决议,拟定学校人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管理以及定编、定岗、定责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及九级职员聘任工作。
3.负责人员招聘、调入(出)、流动调配工作。
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订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师德建设与管理;统筹全校各类人员的培训管理。
5.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出)站管理和科研基金管理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院士工作站院士聘用管理。
6.负责学校教师及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及聘任工作。
7.负责收入分配政策、社会保险政策和职工福利待遇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劳资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科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考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纪工作人员的查处工作。
10.负责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及劳动合同审核工作;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待聘人员等管理工作。
11.负责单位法人年审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维护、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2. 完成上级、学校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