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字〔 2022〕4号
关于转发《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的紧急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今日接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2〕18号),现进行转发,因教育厅要求我校于3月16日下班前要上报,所以拟申报的教师请于3月16日12点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导出《推荐专家信息一览表》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后交到人事处222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pdf(留金选〔2022〕18号)
附件2 留学基金委专家增补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