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条件的教师申报。候选人推荐名额:每高校1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名。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阅读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种申报材料,于5月23日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通过OA发至范文魁。
特此通知
附: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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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