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7年招录硕士研究生公告
宜春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17年公开向社会招录一批硕士研究生来充实教职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人数和条件
岗位 | 人数 | 条件或要求 |
专职辅导员 | 7 | 5男(需住男生宿舍)2女,硕研, |
留学生专职辅导员 | 3 | 2男(需住男生宿舍)1女,硕研, |
美容医学院 教师 | 1 | 硕研, |
二、 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
2.资格审查:接收简历后,将根据岗位要求或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5月26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美容医学院教师岗应聘初审合格人员将由美容医学院电话通知。
3. 现场确认:
三、考核办法
1.辅导员岗位须进行基本素质能力初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6月1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初试内容参考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复习资料。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但初试的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成绩将在
2. 美容医学院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与面试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咨询美容医学院办公室。
四、体检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待遇
1.根据复试成绩排序录用。
2.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和上编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录用人员进校后五年内一般不能申请岗位调整。
宜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