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字〔2016〕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院根据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做好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组织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省教育厅规定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交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