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展现宜春学院教师群体形象,体现高校教师职业理想、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学校决定开展“宜春学院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归纳整理产生“宜春学院教师誓词”,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并使其成为全体教师履职尽责的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激励我校教师忠诚教育事业,履行神圣职责。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和广大海内外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友好人士。
三、稿件要求
(一)教师誓词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适应,要以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适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展现新时期教师风采和教师职业特点。
(二)教师誓词应突出时代特点,充分结合学校实际,突现宜春学院特色和校训精神,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对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三)教师誓词要求有真情实感,文字精练,用词规范,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诵,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四、报送、评选及表彰
1、各学院、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将推荐作品报送党委宣传部。校友和校外友好人士的稿件可直接报送党委宣传部。
2、党委宣传部将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离退休老同志及校友代表对应征教师誓词进行评选,并通过校报、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群众评选活动。
3、学校将对优秀作品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其中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4、应征誓词入选后,学校有权对誓词进行修改和使用。
五、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要将活动作为一次师德教育的过程,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填写附件表格于
联系人:刘加林 联系电话:3201252
附件1:宜春学院教师誓词评选征集表
附件2:宜春学院教师誓词评选征集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