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人事处编辑了一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问答》(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宣传、学习。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