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公布的2014年职称评审指标数和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参照《宜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0]16号),宜春学院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了封闭式评审。执行评委结合省人保厅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实际,对符合规定评审条件的108位参评同志(校内正高13人、副高44人、中级47人,校外委托评审4人)的科研业绩、教学能力、学科建设等方面分学科组进行了综合评价。特别是对达到《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要求(赣人社发〔2011〕47号)的正高、副高、中级申报人员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业绩审查和评议,然后执行评委根据票决原则对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一、评审通过人员
(一)教授:5人
大文:汤幼平 高 芸
大理:肖平平 黄宸武
大艺:张胜良
(二)副教授:14人
大文:杨学龙 尹业初 王灵芝转系列
大理:刘万云 霍 平 刘长征 阳连武 陈 鹏
唐勇波 彭 玲 李靖波 朱银芳
大艺:黄晋烨 刘 洋
(三)高级实验师1人:刘 颖
(四)中级:20人
1、讲师17人:
大文:王芬芬 杨 柳 刘 川 廖 佳 黄婷婷
洪念生 黄剑丹
大理:宗 波 易文平
大艺:王俊峰 熊 佳 邱 艳 黄书敏 邹 平
思政:李 芳 卢 怡 管 婷
2、实验师3人:吴铁飞 刘学英 危 寰
二、认定通过人员
(一)博士后认定副教授2人:李雪莲 李小港
(二)硕士研究生认定讲师14人:
刘德鹏 吴 超 陈礼刚 姜 蓉 徐赞理
张 夏 钱志仁 黄怀雄 段玉洁 陈 娜
尹 茜 李 昆 李 婷 易 瑶
三、委托评审4人
(一)教授1人:席建师
(二)副教授2人:王小平 胡新富
(三)讲师1人:辛 欣
对以上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在
联系电话: 人事处 3201251 科研处 3201295
教务处 3201229 研究生处3202148
监察处 3202117
宜春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