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招生就业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因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招生就业处需要外聘就业办临时聘用人员,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招聘名额及条件

招生就业处就业办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岗)招聘1名,19841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

二、岗位工作内容

负责招生管理平台、就业服务平台、“5+2就业之家”平台的使用与管理,协助开展招生录取与咨询电话接听、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用时间及待遇

聘期为20245-20264月,试用期2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每月3400元,缴交社保等。聘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2024411-2024416日,报名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个人业绩等材料扫描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发送至ycxyrsk@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也是“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内容。

五、招聘流程

.资格审查

学校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2024418日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xycu.edu.cn//)的通知公告栏中公示。

.考核考察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2024419日(初定)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列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还需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三个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主要看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3.公示聘用

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能提供岗位招聘所需条件证明材料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凡被取消聘用的岗位将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往下递补聘用一人次。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孔老师、易老师:0795-3202690

   

                                           宜春学院人事处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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