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0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12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推荐对象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每个教学院、校直单位可推荐1名,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优秀教师报送省教育厅。请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623日前将《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文字、图片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22室),电子稿通过OA发至范文魁。推荐人选文字、图片材料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615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