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2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
考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春学院2022年招录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已于5月2日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就考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和承诺书下载
宜春学院2022年招录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请于2022年6月18日—22日自行登录宜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xt.jxycu.edu.cn/Web/PhaseIndex)下载准考证。
考生须事先下载打印《宜春学院2022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考生承诺书》在笔试或资格复审时上交工作人员。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8:30--10:30,地点在宜春学院校本部(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后,方可参加笔试。
报考教师岗和实验岗的,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中实际应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未超出10:1时,不需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岗位在考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22年6月24日晚8:00在学校官网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6月25日上午8:30至12:00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及所有报名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与试讲
各岗位的面试与试讲时间一般安排2022年6月26日,地点宜春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请通过了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未按要求执行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来(返)宜应试人员应提前填报信息,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及时更新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健康监测。
2、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同时,请应试家人共同守护健康应考,在此期间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涉疫区域、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自觉执行各项防疫要求。
3、考前3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区入(返)宜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宜春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开展落地核酸检测,落实考前“三天两检”(即:三天内开展两次核酸检测,两次之间需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日,考生入场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在赣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准考证上进入考场时间计算,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上述材料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入场前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注意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大于1米间隔,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6.下列情形不得参加考试:
1)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者,
3)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者
4)两次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3℃并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者
5)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考前14天内有本土病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
7.异常情况处置。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应试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宜春学院官网(https://www.jxycu.edu.cn/)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宜春学院2022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宜春学院
2022年6月7日
附件:
宜春学院2022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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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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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了解宜春学院2022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已知晓并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的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居家隔离期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四)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五)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 ||||||||||
体温记录(考前14天起) | ||||||||||
时间 | 第1天 | 第2天 | 第3天 | 第4天 | 第5天 | 第6天 | 第7天 | |||
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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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第8天 | 第8天 | 第10天 | 第11天 | 第12天 | 第13天 | 第14天 | |||
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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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请勿潦草) |
注: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安全承诺书》交给现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