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外字〔2017〕14号)的通知(见附件),现予以转发。请各教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组织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7年4月1-6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申报。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4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22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相关条件排序推荐。
特此通知
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