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教师进修培训力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本单位师资培养规划,结合学科建设和教学需要,制定本单位2017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并根据优先推荐的原则分学期做好人员选派。
一、进修培训形式
(一)学校审批
1.国内(外)访问学者;
2.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提高及博士后进站研究;
(二)教学院审批
单科进修、新课程进修、精品课程进修、双语教学、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社会实践锻炼、骨干教师进修等其他进修,由各教学院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本单位师资培养规划自行确定,并报人事处备案。
(三)鼓励教师申请国家出国留学基金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和省科协等资助的培训进修项目,待上级文件下发另行通知。
二、培训经费
1.学校批准的国内(外)访问学者,培训费用在学校师资培养经费中报销。
2.教学院批准的教师培训经费按有关规定在学校下达的师资培养经费和院相关业务经费中支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需要做好2017年师资培训计划,填写相关表格,凡未纳入2017年进修培训计划的,事后一律不予批准。
2.请教学院统计2016年教师进修培训情况(其中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化生学院、理工学院、文传学院在统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时已报送,如果没有补充,这次可不报送)。
3.请各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各单位进修培训人员统计表
2.宜春学院教师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
3.2017年国内外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
4.宜春学院教职工申请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 2017年申请报考研究生教师情况统计表
6.2017年教学院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教学院选派)
人事处
2016年11月7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