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3年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06
宜春学院始建于1958年的宜春大学。2000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江西省最早合并组建的地方多科性公办本科院校。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诚招优秀人才加盟宜春学院。
     一、引进对象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国家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贴专家等;
     2.省级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赣鄱“555”人才工程人选、“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省级以上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
     3.急需专业及携带技术、项目、专利来校工作或短期服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4.50岁以下博士生导师;
     5.学科和专业建设所需的45岁以下博士等。
 
 
 
     二、2013年引进人才计划
 
学院
需求专业及方向
学历要求
  
人数
汉语国际教育
硕士
 
1
传播学
硕士
 
1
公共事业管理
博士
45岁以下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博士
 
1
财务管理、会计、金融
硕士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博士
 
1
法语语言文学
硕士
 
1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语言学方向
博士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与理论方向)
博士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方向)
博士
 
2
材料加工工程
(焊接方向)
博士
 
1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方向)
博士
 
1
电化学
博士
35岁以下
1
园林规划设计
园林建筑
博士
 
1
临床兽医学
(兽医外科学、产科学)
博士
 
1
作物遗传育种
(苎麻、油菜)
博士
 
1
实验员
(农科类)
硕士
 
1
外科学
(整容或美容方向)
硕士
40岁以下
1
临床医学(儿科学)
硕士
 
1
基础医学(病理学)
博士
 
1
麻醉学
硕士
 
1
护理学
硕士
 
1
运动人体
博士
 
1
美设学院
中国画
硕士
 
1
书法
硕士
全国书协会员
1
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学(教育心理方向)
硕士
30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心理学专业)
1
师范教育学院
幼教、心理学或教育学
博士
35岁以下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对外汉语
硕士
30岁以下
1
审计处
审计学
硕士
 
1
财务处
会计学
硕士
财经类院校毕业,
30岁以下
1
 
 
     三、待遇:
     (一)引进对象符合第1、2、3、4款者,待遇和有关事宜面议,采取一人一议的模式确定。
     (二)博士待遇:
     1. 一次性发放安家费6万元;
     2. 发放购房补贴15万元,并提供3年期的过渡房;
     3. 提供生活补贴500元/月,学位津贴500元/月,发放期5年;
     4. 提供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
     5.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5万元,工科6万;
     6. 享受七级副教授奖励性绩效津贴;
     7. 配偶的安置:引进博士的配偶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本人申请由学校安排工作。
     四、宜春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宜春学院人事处
     邮编:336000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1251   13907955998
     E-mail: ycxyr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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