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教改研究课题视同为省(部)级科研课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4-06-20

关于省级教改研究课题视同为省(部)级

科研课题的复函

省教育厅职改办:

  《关于明确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视同为省(部)级课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中,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教改研究课题)视同为省(部)级科研课题。

  此复。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